航空快递是指航空快递企业利用航空运输,收取收件人的快件并按照向发件人承诺的时间将其送交指定地点或者收件人,掌握运送过程的全部情况并能将即时信息提供给有关人员查询的门对门速递服务。
1、快递企业由各分点收取航空快件,在规定时间运转到快递企业总运转中心。
2、总运转中心对应分检货物,确定对应机场发货总量同外包装件数。
3、快递企业向航空代理预订舱位,并将航空货物交给航空代理。
4、航空代理接到快递企业订舱资料,根据快递企业要求时效,对应向航空公司预订舱位。
5、航空公司批舱后,航空代理在对应的航班起飞前3小时交机场主单,对应起飞前2小时过完安检。
6、航空代理将对应机场资料<如到北京/上海/等>给快递企业.
7、快递企业在飞机落地后2到3小时提取货物,分检后运到各派送点安排派送.
安排提货
(1)提货人员根据《提货预报单》,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提货。
(2)提货时必须按照《提货预报单》核对货物航班号、提货单号、件数、重量、外包装等基本情况,并检查货物的数量和完好程度。
(3)若发现货物破损或丢失,提货员需立即与承运商交涉,开具破损或丢失证明,并通知分拨中心进港联络员;若在提货过程中遇到航班拉货、延误、无单无货、有单无货或有货无单等异常情况,提货员需第一时间在机场将信息反馈给进港联络员。
(4)进出港联络员收到提货员的异常信息反馈后,必须立即将异常情况反馈给始发地分拨中心航班部或分公司,对异常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同时上报系统异常情况。
(5)提货员确保所有货物都已装车后,将车门关闭上锁,贴上封车签,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分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