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空运成本,建议机场货站运抵费纳入货物处
中国民航网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民航方面,《意见》提出将机场货站运抵费归并纳入货物处理,同时要求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港口、航空等单位要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
《意见》指出,近年来,物流降本增效积极推进,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意见》提出六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建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国省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开展铁路市场化改革综合试点。
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完善物流用地考核,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三是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落实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四是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
五是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持续推进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和三峡翻坝综合转运体系建设。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
六是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在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方面,《意见》提出,将机场货站运抵费归并纳入货物处理费。在推动物流信息开放共享方面,《意见》要求,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铁路、港口、航空等单位要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按照安全共享和对等互利的原则,推动铁路企业与港口、物流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完善信息接口等标准,加强列车到发时刻等信息开放。研究建立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推行标准化数据接口和协议,更大程度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降低物流成本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原文摘自中国民航网